为了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共同肩负着控辍保学的重任,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走向更美好的未来。请全体师生、家长朋友认真学习以下宣传材料。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家庭、社会要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学生无故一周未到校为疑似辍学;一个月未到校为辍学。(请假和休学的学生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应定期举办控辍保学宣传活动,普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二、优化教学与管理:完善教学制度,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预防学生辍学。
三、建立预警帮扶机制:建立辍学预警系统,及时关注可能辍学的学生,并提供个性化帮扶。
四、强化家校合作:定期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形成家校合力。
五、提供经济心理支持:争取资源,为困难学生提供经济援助,同时加强心理辅导,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在这个过程中,家长们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家长们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学习氛围。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正确引导孩子认识读书的重要性,预防孩子产生厌学、辍学的想法;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和管理,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示范引领,做孩子的榜样,为他们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控辍保学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教育的阳光雨露,在知识的海洋中茁壮成长。让我们共同为他们的未来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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