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醉猫”
在蜀黍查酒驾的时候
找各种理由逃避处罚
“就喝了一点点”
“我要上厕所......”
近日,蜀黍在查缉过程中
遇到一名酒后驾驶人
“我要找媳妇”
“我要喝水......”
设卡查缉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请您下车,配合民警执法......
我要找媳妇过来,
我想喝水......
现场视频>>>
经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曾某酒精检测结果为74.2mg/100ml,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酒精检测现场
酒精检测结果
+呼气式酒精检测:74.2mg/100ml
+符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醉猫”信息卡
■ 姓名:曾某
■ 车辆信息:贵G****9号
■ 查获地点:安顺市开发区黄果树大街平交路段
经核查,曾某在2020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此次系二次酒驾。
曾某回答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曾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人民币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 --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贵州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不是喊喊口号就可以
而是每一个人要真正做到
酒后禁驾
下次查到你时,希望结果是
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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