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职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处理阶段
(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通知》明确,对违规“挂证”人员将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并用于资质申请(含首次申请、增项、延续、变更)已获批的企业,依法撤销相应行政许可、限制再次申请该项资质;对申请资质未获批的企业,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限制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对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人员,以及使用频繁变更注册人员的企业,列为异常监管对象并加强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函告其实际工作单位。
□ 来源:浙江发布
□ 编辑:林大海
□ 审校:王海明 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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