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起,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近日,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新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是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对2024年11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等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求不符合新规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不得以非卖品、展示品、临时存放等名义在门店摆放不符合新的标准要求的车辆,督促门店采取返厂等措施,确保在售车辆合法合规。二是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进行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积极学习新国标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逐户发放《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告知书》、现场进行政策宣讲等方式,积极向经营者普及《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标准,增强了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新国标政策进行宣贯解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阿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新国标政策宣贯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