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总结夏季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再谋划、再部署、再行动,以四项举措强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一、专题研究,周密部署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通过队务会对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对参战民辅警进行思想动员,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优化勤务模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围绕辖区二轮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结合辖区道路实际,精准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区域、重点时间、重点违法行为提前谋划研判,量化工作任务,确保违法集中整治工作稳步开展。三是强化推动落实。分管局领导对整治行动亲自督战,大队领导带头分片挂包参战,各部门每周汇报工作情况,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联动,加强源头管控
一是联动职能部门。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行业监管部门严查电动车售卖、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加强物流配送、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车辆牌证和头盔管理。二是联动基层管理力量。联动各级政府、村委会、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加强日常管控,认真落实公益园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及时劝阻制止农村地区三轮电动(摩托)车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三是联动保险公司。联动各个保险公司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以及借用安全头盔,限期归还等活动,倡导市民骑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三、集中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加强违法查处。加大高峰时段及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的执法管理,从严查处酒驾、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加装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劝导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出行秩序,减少事故发生率。二是加强重点时段监管。在县城交通流量较大的几个重点路口,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加强警力的值守,对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进行劝导、纠违净化高峰时段通行秩序。三是延伸勤务管控。大队派出执法小分队将管控重点向农村道路延伸,同时联动派出所每周在各乡镇设置临时查缉点开展集中整治,最大限度把警力投放到农村地区,加大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做到违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自整治以来,共查处电动车违法10297起,其中,醉酒驾驶电动车184起,电动车闯红灯250起,逆行2350起,不走非机动车道3315起,违法载人3018起。安装雨棚1180起,现场拆除雨棚4218起。
四、宣传多样,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曝光宣传力度。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双微一抖”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案例的曝光力度,共曝光22期,让广大群众深入人心,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同时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开展宣传,并制作宣传海报、交通安全小知识折页60000余份等下发到各村委会,实现宣传全覆盖。二是深入开展“七进”宣传。组织民辅警进集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地,采取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现场宣讲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同时倡导快递、外卖等企业将员工佩戴安全头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让这类群体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三是加强路面宣教。执勤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每周在路口设置“流动小课堂”对现场查获的电动车违法人员解释指出违法存在的违法事实,并要求现场观看15分钟交通安全宣传片及交通事故案例,通过讲法律、讲后果,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倡导“珍惜生命、安全文明出行”新风尚。
自行动以来,共进企业、学校宣讲20余场次,开展“流动宣传讲堂”宣讲4次,现场“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1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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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公安局|编辑:顾燕波 普丽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