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文城镇60余名村干部到市人民法院旁听文城镇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原组长赵某昌、许某虎和村民赵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某昌、许某虎、赵某,利用赵某昌担任文昌市文城镇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组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符某、张某在违规转让某村民小组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28.4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虎、赵某利用被告人赵某昌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28.4万元,此外被告人许某虎还单独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三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对在案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同时就本案事实及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严,审理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审理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三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为戒,时刻保持自重自省,敲响廉洁警钟。
文昌市文城镇横山村委会龙榜五村村民小组组长云少玲:“作为一个基层干部,作为一个村民小组组长,不要知法犯法,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要以身作则,带好村民们,不要往知法犯法这条路走。”
文昌市文城镇横山村委会龙榜三村村民小组组长符林海:“通过这个庭审,我们认识到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人,要按照党和政府的政策办事,不要有贪念,要遵纪守法,要清清白白做人。”
近年来,文昌市纪委监委用好“旁听庭审”这一生动的纪法课堂,通过各类案件性质和案发领域,实施分层分类警示教育,让更多的村干部走进法庭,现场旁听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持续增强纪法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起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为文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监制:靳畅栋 林志翔
审核:黄云冰
记者:宋艳菲 符式飞
编辑:梁 瑜
排版:符春雨
来源:文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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