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沭阳县李恒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监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1.22万元,控制价:31.22万元,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安全、环境等全过程监理及审核完善竣工资料并完成移交接管,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缺陷责任期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与施工同步。
6.付款方式:工程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市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全省工程抽检结束后付清至合同价款95%,余款在全省工程抽检结束后满二年付清。
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不予增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监理综合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任意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先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00至2024年11月27日18:00;
(二)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及报名递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材料送至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403室(沭阳县李恒镇府前路2号),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微信获取,联系人:王翔 13511777662。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年12 月02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王翔 联系电话:13511777662
五、开启: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02日15 时00分;
2.开标地点: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3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51177766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翔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51177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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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综合
▌编辑:青青 | 审核:苏苏 | 审签: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