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文摘   2025-01-21 23:14   广西  




为健全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优化培养类型和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申请—考核”工作,根据《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计划和专业

(一)招收专业:数学(0701)

(二)招收计划人数: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人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学院确定的名额为准。

(三)2025年学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20%。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骨干计划”汉族招生比例限额的规定,我校本年度没有招收汉族考生的名额。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者必须符合《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还须达到学院和导师在前置专业背景、外语水平、科研与学术创新实践等方面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者为应届(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申请者须与报考导师联系,明确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导师的招生要求。

(五)申请者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5年3月23日)至少1项本学科方向或相近学科领域代表性学术成果,代表性成果包括:

1.在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或硕士在读期间第二作者而其导师第一作者);

2.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六)外语水平要求: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等级的英语水平测试(IELTS≥5.5;TOEFL≥65;WSK(PETS5)≥60等);或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或硕士在读期间第二作者而其导师第一作者在英文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办法为依据,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二)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

(三)学院成立由一级学科负责人为组长的考生考核小组,负责“骨干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的考核工作。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9日—3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申请。考生注册登陆后,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

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研招网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于2025年3月30日前通过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bszs.nmu.edu.cn/)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材料,该电子版材料须按学院要求顺序整理,按照A4纸张大小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纸质版材料须按学院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于2025年3月30日前(此时间结点为签收时间)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学院。

考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信息完全一致,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所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纸质版材料收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3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8061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封面(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5)。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字确认)。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2)。

5.《专家推荐书》2份(分别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做出书面推荐,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3)。

6.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5月15日之后)。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在校生证明、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5年5月15日之后)。

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7.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10.本人在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已被录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及样稿等证明材料;正式发表的请提供证明材料(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底页)、被SCI、EI检索的应提供官方出具的检索报告及论文全文。

11.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计划书(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4)。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具体项目(不必是将来博士期间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科研计划报告书须由考生亲笔签名。

12.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3.个人简历(模板详见本细则附件1)。

(三)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申请-考核”选拔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2.学院以导师为基础,成立不少于5人(单数)的学科专家组(其中至少2名校外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负责对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由学院确定具体的考核形式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流程和评分标准。

3.综合考核由材料考核和面试考核两部分构成。

材料考核满分40分。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统一标准进行打分。材料考核成绩按全体专家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面试考核满分60分。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科专业代表性学术成果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外语水平能力展示与考核(5分钟)、回答问题四个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面试考核成绩按全体专家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值的60%视为成绩不合格)。

4.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考核分数+面试考核分数。

以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考核小组就是否同意推荐和拟录取提出明确意见。

6.综合考核的全过程录音、录像。

7.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

(2)具体考核流程及要求

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自2025年4月12日起通过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考试的必备材料,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资格验证及材料复核

考生须于2025年4月12日指定时间内,携带报考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到北方民族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号楼明信楼辅楼)203办公室进行资格验证和材料复核,通过后方能参加综合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验证及材料复核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考生须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资格验证及材料复核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a.身份证原件。

b.准考证。

c.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

d.往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e.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原件。

f.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综合考核

①考生于面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地点。

②考生按工作人员要求,随机抽取面试顺序。

③考生按顺序逐个进入面试考场,其余考生在候考区等候。候考区考生不得相互交流。

④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场,不得在考试和休息区附近逗留,不得与其他候考考生交流。

(五)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内按导师招生名额排序,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推荐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批准。


五、拟录取规则

“骨干计划”与普通计划统一考核,分别按照以下方式拟录取。

报考“骨干计划”考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学科专家组考核意见,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限额,按总成绩在专项计划内进行排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若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按材料考核成绩排名,若面试考核成绩及材料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考生面试环节中外语水平单项分数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拟录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学科专家组考核意见,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规则,在招生计划内按导师招生名额排序拟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若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按材料考核成绩排名,若面试考核成绩及材料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考生面试环节中外语水平单项分数成绩排名)。若拟录取名单中,非专项的定向考生比例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20%,则对拟录取名单中的定向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具体规则同上),根据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拟录取,空出的名额在对应导师招生名额内依序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类别

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其类别一般为非定向,须全日制全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录取后应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二)未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四)应届硕士研究生未按时获得硕士学位的。

(五)体检不合格。

(六)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八、监督和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申请人对录取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九、其他

(一)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二)学校及学院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学校在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拟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北方民族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方民族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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