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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消费促进年”结合“自治区促进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增长第七次联席会议”对岁末年初促消费工作的具体安排,立足昌都实际,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本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昌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昌都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昌都市财政局
技术支持:西藏嘉惠多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支持:西藏嘉惠多多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昌都市2024年12月“油惠盛启·驾驭未来”成品油消费金助力促消费专项活动
2024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31日23:59或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1.补贴对象
在“幸福昌都·乐享生活”—2024年12月“油惠盛启·驾驭未来”成品油消费金助力促消费专项活动中参与活动商家处购车(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注: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昌都市内车牌且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2.补贴标准
(1)购新车补贴标准按照“幸福昌都·乐享生活”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标准执行,成品油消费金与购车补贴叠加享受。本次活动成品油消费金以裸车价为基准,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购买新车5万元(不含)以下,享成品油消费金3000元;
购买新车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享成品油消费金4000元;
购买新车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享成品油消费金5000元;
购买新车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享成品油消费金6000元;
购买新车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享成品油消费金10000元;
购买新车3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享成品油消费金15000元;
购买新车50万元(含)以上,享成品油消费金20000元;
(2)个人消费者为农牧民群众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成品油消费金500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上述各档补贴基础上增加成品油消费金1000元。
(3)消费金直接发放至提交信息的手机绑定的微信卡包,因此只能用消费者本人的手机提交。消费金不可提现、不可转账、不可充值、不可套现,只能在支持核销的加油站无门槛消费使用,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23:59;逾期未使用的将会在到期后退回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且不予补发;
扫码识别消费金支持核销商家:
注:按照自治区最新要求,参加二手车置换更新活动的,现金补贴以裸车价为基准价,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4000元,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3000元,20万元(含)以上补贴17000元;消费金补贴标准按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个人消费者为农牧民群众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补贴。
(4)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鼓励各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3.补贴原则
活动补贴资金有限,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在购车人完成购车手续后,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车企负责在嘉惠多多生态运营合作平台上传相关数电发票信息,用户白名单信息,车辆资料等信息;
(2)消费者按要求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专场活动页面补充个人资料,银行卡,信息等资料,提交报名;
(3)消费者移动端提交资料后进入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发放消费金。消费者可在后台查询或微信卡包查询,领取后可在指定商户进行使用消费;现金补贴另行发放至提交的银行卡内。
特别强调:
成功录入消费者信息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消费者本人需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贴;
【注】活动时间范围内指:2024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31日23:59或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完成购车手续指:在活动时间范围内,消费者使用活动指定核销机具收款、后开具购车发票,再缴纳税款;购车意向金、定金、订金等费用的支付时间亦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都将视为不符合活动规则无法获得补贴资格。
上述释义适用于本通知所有相同词语。
4.参与商家
可在昌都市2024年12月“油惠盛启·驾驭未来”成品油消费金助力促消费专项活动页面查询购车支持商家,具体以实际参与商家公示名单为准;
昌都市升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昌都凯佑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
昌都市双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昌都市州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昌都市卡若区汇胜发展有限公司 |
昌都奇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昌都市璟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申领条件
(1)消费者在昌都市2024年12月“油惠盛启·驾驭未来”成品油消费金助力促消费专项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
(2)消费者新车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
(3)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昌都市内车牌;
(4)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购车人本人名下;
(5)企业购车用户、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内;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6.申请资料
(1)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话号码;
(2)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户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4)税收完税证明:由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5)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与购车人一致;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与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一致;注册日期、发证日期均在活动时间内;
(6)购车人的银行卡/微信:必须提供购车人本人的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贷记卡(信用卡)无法领取补贴;必须使用购车人本人的手机提交资料,消费金会发放至提交资料的手机绑定的微信卡包内,且一旦发放无法撤回无法补发,因微信账号问题导致的补贴资金有误,由消费者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7)昌都市农牧民身份证明资料: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公章名称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的需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地;并在证明中注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7.审核流程
(1)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参与活动车企负责将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购车发票;贷款合同(如有)等资料上传至嘉惠多多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车企需仔细核对运营平台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2)购车人申请补贴:已录入白名单信息获得补贴资格的购车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进入本活动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一次性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释放资格、名额;
(3)资料初审: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3个工作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资料复审:复审通过的将发放补贴;复审不通过的将驳回给予一次三个自然日内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的机会,再次提交后流转至初审环节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复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驳回后的信息由工作人员通知车企,车企负责通知到消费者按要求整改资料;
(4)补贴发放:复审通过后,微信消费金发放至提交资料的手机绑定的微信卡包内,现金补贴补发由嘉惠多多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的一类银行卡内。
(1)如商家因未细读活动规则,对消费者未做好活动规则解释工作,而造成消费者投诉,以及对活动开展产生负面影响,由活动商家自行承担责任;车企需对本企业开具的发票负责,如果出现发票红冲等情况,车企负责与消费者沟通退还消费金。
(2)新车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人的一类银行卡所有人等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不可参与活动;
(3)车企和购车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资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因车企或购车人上传资料虚假、有误、缺失、无效等原因造成购车人无法享受补贴的,需由车企或购车人自行处理,活动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各车企应准确、详尽向购车人介绍活动规则,不得承诺、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赔偿给购车人造成的损失等;
(5)各车企不得借政府补贴活动实施收受好处费、哄抬物价、先涨价后降价、随意加价、代刷卡代开票、高于官方指导价、非活动时间出售后申请补贴、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报主办单位撤销违规者参与资格,追回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如出现购车人投诉情况,须由车企负责处理,如未妥善处理投诉问题导致投诉升级的将由车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6)活动补贴资金有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车企录入了购车人信息、购车人提交了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购车人一定可以成功享受补贴,如因购车资料提交不符合要求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修正资料重新提交等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由车企或购车人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活动参与车企、非购车人本人的介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购车人本人的微信进行资料上传及申报),一经发现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视情况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8)严禁参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主办方和执行单位认定的虚假交易、恶意套现等行为。发放的消费金只可在支持使用的加油站消费使用,一经查实有套现、充值等行为,报活动主办单位取消商家参与活动资格,追回全部已发放的政府补贴资金,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9)所有交易必须由消费者到店消费,活动参与商户不得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否则商家需退回全部已核销的优惠资金,并加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市任何政府补贴活动。私下承诺消费者能够提前挤占名额的,属于违规操作,视为骗补,后果自负。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户、用户调研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七、咨询举报
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倡导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欢迎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原则仅限实名举报并需提供有效证据,举报事项经主办单位核实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500-10000元/次的奖励,并对举报人及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企业承担。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发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企业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952005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
(本活动实施方案以“嘉惠多多数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活动细则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嘉惠多多数智
编辑:马琴芳
审核:扎西卓玛
终审: 角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