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详情解答→

文摘   2024-11-01 18:28   广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条:“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各位小伙伴及家长可能会想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什么时候发?

如何发放?

标准是多少?

……

让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1

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参考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实行城乡统一。

·高于本省统一标准的市(州)、县(市、区)发放金额可暂不调整。

·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增发比例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2

发放时间

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3

由谁发放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

4

由谁领取

·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

·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

·义务兵和领取人须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银行卡信息采集表》上共同签字确认。

·特殊情况下,义务兵本人领取家庭优待金的,应经义务兵本人申请、县级兵役机关核实同意。

5

哪些情况不予发放

·故意隐瞒病史或采取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被注销入伍手续的;

·因违法违纪或拒服兵役等原因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义务兵不予发放。


除了这些常规问题
小编还收集了几个特别的问题

同一部队服役的战友,为什么家庭优待金不一样?

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各省(区、市)家庭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中央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不应高于本省(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由此可知,全国各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是不同的,省内各市(州)、县(市、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



选改军士或提干后还能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吗?

不能。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



在某地入伍,但户籍地在外省,是否可以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享受。在哪里入伍就享受哪里的优待政策。户籍地在外省,但只要从某地应征入伍就可以享受该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从高校应征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哪里发放?

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从高校所在地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家庭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只能由父母领取吗?

不一定。义务兵本人在入伍前应指定家庭优待金领取人,领取人一般为义务兵家庭主要成员。



因身体原因服役未满两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如何计算?

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



因单位或任务需要推后离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如何计算?

对推后离队的义务兵,推后离队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按实际推后月数相应计算发放。



一入伍就会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吗?

不会。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去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是否会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西藏、新疆等)的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



超过发放时限还未收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怎么办?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核查,确保优待金发放政策落实。若是人为原因拖欠或恶意扣留的,可以向上一级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义务兵的家庭成员可以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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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陆清风

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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