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31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首次实现了舟山市域范围内“多规合一”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总体规划中最基础层级,规划的正式获批标志着我市“市-县(区)-乡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基本建立。乡镇级总规既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又为各乡镇(街道)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塑造海岛城乡特色风貌等提供规划引导和空间支撑。
一是统筹工作进度,强化组织保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乡镇级总规编制和报批任务,并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审查和报批流程。分管领导下沉基层督促指导,聚焦重点内容,解决疑点难点。倒排时间,组织召开我市乡镇级总规编制协调会,并明确规划编制、审查、报批过程中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二是深化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多次以走访、座谈等形式与各镇街、行政村进行面对面交流,鼓励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有序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意见征求,公示、社会风险评估、听证会、人大审议等程序。同时邀请省内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领域专家参加规划成果论证评审,为规划成果“把脉”。
三是注重多措并举,提升成果质量。完成市级部门联合审查,落实市级部门312条修改意见。研究制定统一的法定文本模板和图集目录,提高文本、图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通过分局初审、市局专人审查、委托第三方技术审查等方式多方位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建立技术审查工作群,为规划编制人员和审查人员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规划成果“把关”。
下一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并借助驻镇村规划师队伍力量,做好规划公开、宣传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