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买彩票中了大奖,结果彩票被扔进垃圾桶的事吗?
阿芳是温州永嘉县一家工厂的打工妹,月薪两三千。
虽然生活拮据,但她总是乐观面对。
她有个小爱好,就是买彩票。
不过她买彩票不是为了发财,就是当个娱乐。
她买彩票的方式挺特别,每次就买两组号码,分别是她老公和儿子的生日。
这两组号码,她已经坚持买了整整8年。
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芳买彩票的行为符合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中奖彩票, 依法享有领取奖金的权利 。
王老板和小李骗取的是500万元彩票奖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另外,《彩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二)擅自变更彩票投注内容;(三)伪造、变造彩票;(4)未按规定兑奖;(5)诱导、诱惑、欺骗购票者购买彩票;(6)向购票者透露未开奖彩票的中奖信息;(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王老板作为彩票代销者,他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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