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多条道路命名更名!

时事   2024-12-26 17:58   河南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孟津区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批复


区民政局:


《洛阳市孟津区民政局关于孟津区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请示》(孟民〔2024〕30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局提出的《孟津区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本次道路命名、更名共涉及命名道路34条、更名道路28条、废止道路名称3条,请你局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命名更名的道路,你局要会同公安、财政、住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相关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3.本次命名更名的道路名称,请你局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引导社会公众规范使用。


此复。


 2024年12月16日


孟津区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为加强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

一、命名原则

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含义健康、好找好记、方便使用”的原则予以命名、更名,名称言简意赅,内容丰富,涵义深远,文明健康,用字规范,不重名、不同音、不歧义,注重反映当地历史、地理和文化特征,具体遵循以下五个方面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所有命名和更名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二)稳定性原则。对形成的时间较长,已被社会广泛认可的路名,一般不进行更名,保持其稳定性。

(三)延续性原则。对已经形成并正式命名的道路,其延伸段属于城区规划范围的,不另行命名,一般以原有道路名称进行命名。

(四)统一性原则。坚持一路一名,对一路多名的进行更名,统一使用一个路名,对于原有道路的延长段,为体现其方位属性,也尽量使用原有路名。

(五)特色性原则。按照东西为路,南北为街,宽50米以上双向四车道为大道的命名规范1. 南区分为三个板块:(1)老城区多以书院文化、乡土和特色来命名。(2)科技园区以创业创新来命名。(3)新城区注重体现历史文化底蕴,彰显周晋汉魏之风貌、黄河北邙之雄浑,努力做到既有厚重的地域特色,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2. 北区多以地域、方位、美好愿景等来命名。开发区注重体现产业发展,多以石油化工和国内知名大型油田命名。

二、使用规范

各单位和公民要严格使用标准地名,未经批准的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媒体和其它公开场合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变更。报刊杂志、地图出版、新闻报道和行文书信,一律使用现在确定的标准名称。凡有印刷使用密集地名出版物的部门和单位,印刷前必须将涉及地名名称的内容报区民政局审查。

三、成果运用

此次道路命名、更名涉及命名道路34条、更名道路28条、废止道路3条。公安、财政、住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尽快完成道路更名后涉及地图、交通、道路标志、标识物的修改、更换及设置等各项工作。

附件:

1.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表

2. 孟津区城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表

来源: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李娜
审核:连漪 潘立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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