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8日从中国足协获悉,经开庭审理,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驳回了13名假球赌球涉案人员针对中国足协纪律处罚的申诉。
9月10日,中国足协官网公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对有关涉案人员行业处罚情况的通报》及60人的处罚决定后,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收到了13起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不服的纠纷解决申请,请求撤销或减轻相关处罚。
10月21日至22日,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集中开庭审理了上述13起案件。庭审中,申请人陈述了申诉的事实及理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于作出处罚决定的工作程序、事实根据和规则依据进行了阐述,对于被处以“终身禁足”和“禁足五年”的案件分别提交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及公安机关的询问/讯问笔录作为事实证据。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由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以及最后陈述意见。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审阅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结合各方的当庭陈述以及庭后提交的书面意见,认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所作的处罚决定程序不违反《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作出处罚的事实依据系公安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或询问/讯问笔录中申请人所自认事实,证据充分。基于案件整体审理情况,合议庭一致认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规则正确,应当予以维持,最终决定驳回了13名申请人的纠纷解决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的处理决定或者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处理结果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处理决定或者纠纷处理结果之日起二十一日内申请体育仲裁。”申请人如对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进一步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终身禁足43人:
罪名: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 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 恶劣的社会影响。
1-终身禁止原山东泰山球员金敬道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2-终身禁止原山东泰山球员孙准浩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3-终身禁止原山东泰山球员郭田雨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4-终身禁止原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官员黄雁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5-终身禁止原辽宁足球俱乐部沈阳宏运队球员杨善平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6-终身禁止原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队球员顾超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7-终身禁止原山东泰山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矫喆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8-终身禁止原江西北大门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孙冬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9-终身禁止原江西北大门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彭浩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10-终身禁止原江西北大门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杨文吉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球有关的活动五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
57-禁止原江西北大门球员刘文浩从事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五年(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
58-禁止原新疆天山雪豹球员时间从事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五年(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
59-禁止原新疆天山雪豹球员马超从事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五年(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
60-禁止原新疆天山雪豹球员艾力扎提-阿布都热西提从事任何与足球相关的活动五年(2024年9月10日至202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