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来到汕头融媒,参加由市直机关工委和汕头融媒联合举办的《民声热线•回音壁》广播直播节目,回应市民咨询的问题。
WHAT
回音壁
对于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以及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橄榄台”客户端、“汕头民声热线”微信公众号收到的问题,相关领导在本期《回音壁》中是这样解答的☟☟
【答复】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首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企业填写并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答复】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异地办”需求,依托征纳互动跨区域协同能力和服务运营体系,将实体窗口服务平移到线上,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提供服务。具体路径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界面右侧“征纳互动图标”,即可发起跨区域远程办税业务。
【答复】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此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只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申请退休待遇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的参保人,都可以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
【答复】可以。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预约到厅提出申请,收件地税务人员审核办理资料后,通过征纳互动发起与办理地税务人员之间的互动,协同为纳税人办理业务。纳税人也可在线发起征纳互动提出申请,接入地的税务人员将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的三方互动功能邀请办理地税务人员协同为纳税人办理业务。
【答复】可以。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该纸质打印件的数电票电子文件。
【答复】纳税人如同一纳税年度既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可自行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但不得重复扣除。
【答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报废产品出售者销售自用的报废机动车,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答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6月份已购买了住房但贷款还没批下来,仍在租房这种情况,只能自己选择1-5月份进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或者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当月开始填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有关文件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并且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前,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复】您可以通过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点击“我要咨询”按钮进行网上留言或智能咨询。您也可以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模块的“智能咨询”功能进行掌上咨询。您还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方悬浮的卡通人物“悦悦”头像进入征纳互动功能模块,与“悦悦”进行在线问答,也可以获取人工服务实现“办问协同”。若您有其他问题想要向税务部门反馈,可以电话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答复】2025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包括办理新参保或停保手续、变更参保人信息。2025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答复】如您是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医保。如您是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以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粤税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模块,按指引进行缴费登记后,即可线上缴费;也可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缴费。
【答复】可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粤税通小程序等网上途径办理缴费手续。
【答复】可以。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登陆成功后进入【城乡居民社保】模块,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功能即可进行清缴。
【答复】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复】可以。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登陆成功后进入【城乡居民社保】模块,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功能即可进行清缴。
【答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答复】缴费人办理趸缴的,应该在社保部门计算并开出补缴单后,将趸缴数据推送到税务部门,由申请人持补缴单到税务业务办理窗口,税务部门提取社保推送的数据进行清缴。您提出的问题,有可能是在数据推送中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导致不能正常缴费,可以持补缴单到税务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具体查询,以便针对性予以解决处理。
【答复】对于您所反映企业不提供发票的问题,经属地税务机关核查,该物业公司的电梯广告收入均有申报与开具发票;该公司在园区设置数个临时停车位,有领用广东通用定额发票用于临时停车开票;物业管理处放置“如需开具发票请告知”告示牌并告知业主开具物业费发票相关事项。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纳税人发票使用管理,切实维护公开透明的市场秩序。对于其他非税务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向住建等相关部门反映。
【答复】市税务局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引导外商来汕头投资发展。税费政策方面,既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也有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还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此外,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可以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服务举措方面,依托“税路通·粤通四海”服务品牌,上线“智税助力潮商发展服务平台”,通过集成式提供跨境税收资讯、投资目的地税制等政策指引,开设中英双语云端学堂,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定期收集、快速响应涉税诉求,解决跨境纳税人缴费人涉税疑难问题,为外商投资搭建起一座“数字桥梁”,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税力量”。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2023年第7号)中“(二)签订扣款协议”规定:“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扣款协议签订和变更。”您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点击进入【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模块,为本人或他人签约扣款银行账号。
【答复】如果您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状态、签约的银行账户状态正常,且可以扣款,无需再到街道办理。参保人本人可及时通过登录“粤税通”小程序,点击进入【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查询协议】模块的“本人查询”页面,查询自己绑定的银行账户信息,也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查询本人或家人缴费情况。
【答复】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一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答复】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答复】为通过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从7月份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就能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
【答复】一是企业为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且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二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三是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本身不从事产品的生产加工,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满足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受托企业的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销售额。
只要是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购买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消费品,开具价税合计超过100元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都可以参加活动。即时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00元、200元、500元。定期开奖设现金奖和特别奖,现金奖设人民币税前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5个等次,特别奖为星级酒店住宿。
【答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7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享受。
【答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所以夫妻婚后共同购买首套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不能各按50%的比例扣除。
【答复】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起效时间是2022年1月1日起。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答复】汕头市税务部门以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为使命,将“潮”“侨”元素结合起来,不断丰富“税路通·粤通四海”服务品牌内涵,聚焦潮商侨企需求,推出一系列“搭桥引侨+精准惠侨+暖心助侨”的税收举措,护航侨商侨资企业发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搭桥引侨。与商务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联合做好“搭桥引侨”相关工作。先后到市侨商企业投资协会、大健康产业协会、纺织服装产业协会以及重点侨资企业进行座谈交流,集中回应涉税需求。二是税惠赋能。推动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政策精准落地。2023年,全市外资企业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约1.31亿元,累计拉动外商投资近1亿元。三是助企扬帆。针对本地企业到境外投资等业务,及时送上《“走出去”税收指引》与《投资税收指南》,帮助企业更好应对“走出去”涉税风险。同时,为潮商侨企推出“平台+锦囊”服务套餐。一是创新智慧平台。创新开设“智税助力潮商发展服务平台”,提供跨境税收资讯、投资目的地税制等政策指引,开设中英双语云端学堂,围绕涉外税收政策制作双语版政策解读视频,为潮商侨企投资搭建一座“数字桥梁”。二是创新政策锦囊。编制了“税聚潮心”投资税收锦囊“小红书”,全面梳理了引进来、走出去、RCEP、办税指南、香港税制概况等方面内容,为侨资侨企到国内投资经营提供指引。“小红书”运用“侨批”等设计元素,融合剪纸等潮汕传统艺术。
【答复】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全额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由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复】市税务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连续第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持续提升效能 办好为民实事”主题,集成推出一系列惠企利民服务举措,进一步增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在“面”上,联合市工商联开展税收政策大宣讲,在全市构建“1次年度大宣讲活动+9支宣讲服务团队+N个重点行业精准覆盖”的工作格局。在“点”上,持续深化“政策找人”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筛选匹配税费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进一步细化推送策略,分类型、分行业,分时点、有重点地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适用政策。
【答复】市税务部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统筹全市税费服务资源,提升线上线下税费服务效能,全力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一方面,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与征纳互动服务,推进咨询辅导形式由“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今年以来累计为全市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话务咨询服务11.5万通、提供征纳互动服务30.4万笔,推进全方位收集、高效率解决涉税费诉求。另一方面,升级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为中心城区线下集中受理中心厅,并将税费服务触角延伸到村居、银行等社会服务网点,推进税费业务高效办、便捷办。依托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和征纳互动平台,设置“跨区域通办窗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跨区域税费事项办理服务,实现“异地收件、属地办理、协同服务”,满足税费业务就近办、异地办需求。
【答复】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有两项纳税信用新举措,一是推出“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二是“提升连续A级纳税人起评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提升A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
【答复】我市税务部门积极拓展以“信用+”为载体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应用场景和辐射作用,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在联合市银保监局与全市所有符合条件中资银行共同签定“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税务、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推进“银税互动”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工作,为经营主体有效注入“金融活水”,有力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
【答复】市税务部门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贯彻“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在社保缴费业务“一厅联办”“网上办”“掌上办”基础上,实现服务再升级,与医保、社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梳理业务流程,制定了我市首批“社保+税务”“医保+税务”高频事项联办清单共计20项,实现社保(医保)经办与缴费业务“一窗联办”,属于联办清单内的事项,缴费人可以实现一次取号、一个窗口办理三个部门的业务。
【答复】今年以来,市税务部门聚焦城居医保参保人的缴费需求,全力打造多元化、智能化缴费方式和渠道,目前城居医保缴费方式已涵盖线上线下共9种不同缴费方式,包括可以用职工医保个账为家人代缴城居医保费,基本满足了全市城居医保缴费群体的不同需求,推动城居医保缴费从“能办”向“速办”升级,城居医保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参保人可以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等微信小程序,以及电子税务局、“粤智助”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同时税务部门还提供银行窗口、办税服务厅、签约扣款等多种缴费渠道,满足不同缴费群体需求。
【答复】“粤税通”开通了职工医保个账为家人缴费的功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成功为家人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后,就可以通过“粤税通”使用职工医保个账的钱,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已绑定银行卡扣费的参保人,如有自行缴费需求的,需要在银行发起扣费前进行自行缴费;已自行缴费成功的,该年度将不会再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费。参保人如想解除、变更、新增绑定扣费账户的,可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到所属办税服务厅就近办理。
【答复】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从今年6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为在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10类特定人员参加特定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发生工伤时,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减少用人单位压力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主要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家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互联网营销师或者提供网约车、外卖、配送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10类灵活就业劳动者。
【答复】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履行完规定的程序后,即可便捷实现“反向开票”。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市税务局在落实落细支持绿色发展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深入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打通资源回收堵点卡点,推进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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