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体育教师多人

职场   2025-01-27 21:07   日本  

北京林业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的京师大学堂农业科林学目。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北京农业大学森林系与河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1956年北京农业大学造园系和清华大学建筑系部分并入学校。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5年学校更名为北京林业大学。1996年被国家列为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首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林学和风景园林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21年成功获批雄安校区,成为首批入驻雄安的高校,学校将以雄安校区建设为重大契机,推动“一校两区一园”高质量发展。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2023年教育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建北京林业大学。

学校以生物学、生态学为基础,以林学、风景园林、林业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草学和农林经济管理为特色,是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现启动2025年度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需求

各岗位具体要求及详细信息请登录“北京林业大学人才引进与教师招聘网”(https://zhaopinnew.bjfu.edu.cn)查看,岗位将于近期陆续发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教师工作,具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素质。思维逻辑清晰,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优秀的研究成果,能够反映出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学术创新潜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资格条件

1.战略科学家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做出重大贡献,学术造诣精深,能带领学科在本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包括两院院士、外籍及境外院士或具有相当水平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领军人才国(境)内外著名高校、世界领先水平科研机构的教授或资深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取得行业领域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能带领学科在本领域赶超或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3.杰出人才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取得行业领域公认的研究成果,具有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的潜力。

4.青年拔尖人才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备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

5.优秀青年教师。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1.人才引进。申请人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至意向单位邮箱,后续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与意向单位洽谈沟通。

2.教师招聘。应聘者须登录“北京林业大学人才引进与教师招聘网”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根据招聘岗位需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如能进入后续环节,学校、设岗单位将通过招聘系统、网站公告或电话、短信等渠道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时间安排

人才引进工作全年开展一事一议;教师招聘工作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51130岗位招满即止

五、招聘程序

(一)人才引进

设岗单位按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二)教师招聘

1.考核考察设岗单位组织教学能力评价(课程试讲)、学术创新能力评议、心理素质测试及其他相关考察。具体考察内容、时间及要求由设岗单位另行通知。

2.学校审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设岗单位报送的拟接收人员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将通过人员提请学校审议。

3.组织签约按照相关规定,将学校审议通过人员分批次进行公示、体检、思想政治考察等环节,其中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思政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按学校有关政策办理接收和报到手续。

六、相关说明

1.应聘者填写个人简历等信息时须如实填报,所填写的各项成果、获得奖项等取得时间截至个人简历提交之时。未如实填报简历等信息或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合同。

2.应届毕业生(除个别学科)获聘教师岗位来校工作后,为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须同时进入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

3.本次招聘人员为我校正式人员,工作岗位在雄安校区。根据工作需要,部分人员可能在北京校区工作。

4.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较少时,学校将视情况缩减或停止相应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联系方式

1.人才引进

联系人:田老师、江老师

电 话:010-62336135

邮 箱:rcb@bjfu.edu.cn

2.教师招聘

联系人:金老师、刘老师

电 话:010-62338181

邮 箱:bjfuzhaopin@126.com


(二)设岗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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