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前身是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原金华城乡建设学校和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东阳学院基础上组建,2003年4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校。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02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8月,学校办学体制改为国有民办。2022年6月,学校成为全国首批职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浙中金义都市区,坐落在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美誉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东阳市。现下设15个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篮球馆、田径场、文体中心、图书馆和各类生活设施,校园信息化条件优良。
为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增强办学实力,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术副院长11名。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相关学科人才培养规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学科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引领本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校二级学院或教学科研管理经历者、在相关学科领域有重要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重要科研奖项获得者优先。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0周岁。
6.应聘者聘期内须全职在校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围绕学校发展战略目标,谋划制定学院学术发展规划、推进任务落实,提升学院整体学术水平。
2.加强教科研团队建设,打造高水平特色团队,提升师资队伍科研水平。
3.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国家战略社会发展需求。
4.推进教育开放合作,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升学院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与社会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学院的教科研水平。
5.积极参与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分管具体专项工作,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聘期和待遇
1.采用聘期制,学术副院长首次聘(任)期1-2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相关待遇根据目标任务“一人一议”,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
3.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流程,签订相关协议,给予相应层次的引进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人才引起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护照)、自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聘书)等扫描件(pdf格式,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3.近五年代表性学术性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上材料面试时需提供原件)。
4.其他突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5.应聘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命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其他未尽事宜,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s://www.zjgsdx.edu.cn
八、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6668875;联系人:金老师
监督电话:0579-86669833(校纪检监察室)
招聘邮箱:hr@zjgsdx.edu.cn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邮编:322100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相关待遇及说明
聘用人员除按学校薪资制度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科研启动费等待遇。符合东阳市人才政策,可申领购房补贴、生活津贴等人才奖励资助。
表1东阳市人才政策及学校相关待遇
类别 | 人才层次 | 东阳市人才政策(万元) | 学校相关待遇 | |||||
购房补贴 | 生活津贴(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5年) | 人才补贴 | 人才大礼包 | 年薪(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租房补贴(元/月) | ||
A类 | 国家级领军人才 | 300 | 0.5 | 正高/博士30 副高/硕士15 | 博士/硕士0.2 | 面议 | 面议 | 正高/博士:2000 |
B类 | 省部级领军人才 | 200 | 0.3 | |||||
C类 | 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副院长 | 视职称、学历情况配套 | ||||||
D类 | 教授 | 100 | 0.2 | |||||
E类 | 博士研究生 | 100 | 0.2 | |||||
备注:子女就学、户口落地、医疗健康等参照执行《东阳市人才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