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中发现,社区及小区物业虽然在单元楼入口、电梯口等醒目位置设有“楼道禁止自行车和电动车进入”警示标语,张贴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等相关提示,但依然有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过道走廊处的现象。
对发现违规停放的车辆,社区及物业人员立即敲门寻找车主,执法人员现场对违停车主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隐患问题和火灾风险。同时,执法人员明确告知物业单位职责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解决好住户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加强巡逻检查频次,切实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疏散通道是人员疏散逃生
和灭火救援展开的“生命通道”
典型案例
案例1
某小区超市门前,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经过取证,防火监督员依法决定对该超市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
案例2
在某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疏散通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物业管理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来源: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扫码关注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