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依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用地位置:朝阳区王四营乡。
规划范围:东至大柳树沟,南至王四营乡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1304-L04地块,西至规划孛罗营东一路,北至人民日报社印刷中心。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代征道路、代征绿地。
规划用地面积:约5.61公顷(二类居住用地约4.67公顷、代征道路约0.54公顷、代征绿地约0.4公顷)。
地上建筑规模:约14.21万平方米。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向我局提交反馈。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部门网站通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住宅工程方案公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