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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小升初名词解析:
今天来看“统筹”!
什么是“统筹”?
在广州,公办初中学位分配的方式除了有对口直升,电脑派位,还有一种也很常见的,那就是统筹。
“统筹”指的是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位。教育局一般会根据就近原则,把需要被统筹的学生随机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什么情况下会被“统筹”
那什么情况下会被统筹呢?总体来说,会被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返区升学
2、跨地段升学
3、承租人子女升学
4、人户不一致的学生升学
5、摇中民办学位但是放弃,想回到公办初中就读
6、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
7、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升学
8、政策性照顾学生
这几种情况中,返区升学、跨地段升学、人户不一致这三类是大家比较容易遇到的。很多家长在孩子小学就读时进行户口、房产迁移等,这样小升初升学时很容易会出现被统筹的情况。所以,为了避免被统筹,家长们在迁移房产或者是户口的时候,最好查阅一下各区最新的招生细则,以免影响后期升学。
我们给大家列出各区要统筹安排学位的情况,如下。(注:2025年的以2025年招生细则为主)
越秀区
1、承租人子女入学:具有广州市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越秀区承租人,在满足条件下申请越秀区公办初中,将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2、返区生入学: 外区或外地的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可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如果具有越秀区不完全房产、在本市外区民办小学毕业的,或在越秀区没有房产、在外区或外地小学毕业的,将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3、放弃民办学位学生: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越秀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荔湾区
荔湾区小升初全部电脑派位。暂未找到相关的“统筹”规定。
海珠区
1、跨地段生入学:具备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如因家庭搬迁等原因,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可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址(人户一致)就近安排学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2、返区生入学:具有本区户籍但无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3、港澳生入学: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放弃民办学位学生: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注册,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天河区
1、返区生、跨地段生入学:凡属天河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承租人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在天河区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3、政策性照顾学生: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其在天河区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4、补报名学生:天河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小学毕业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升学手续、且广州市其他区未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或放弃天河区公办学校学位(含未按时注册、注册后放弃学位)的天河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校。
白云区
1、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一定条件的,由居住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2、跨区生(返穗生):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3、放弃民办学位学生: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教育指导中心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黄埔区
以下情况以统筹的方式入读我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
2、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
3、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父(母)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者。
4、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及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者(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番禺区
以下情况以统筹的方式入读我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
2、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
3、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父(母)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者。
4、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及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者(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南沙区
以下情况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初中学位:
1.如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不足,则根据适龄少年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按照顺序和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数安排入学,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读对口公办初中学校的适龄少年。
2.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少年在对口初中学校在读7-8年级的(同一家庭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
4.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在户籍区无房产,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
花都区
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属地初中招生细则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确需在我区升学的,由毕业小学所在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属地初中招生细则安排入读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3、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4、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由实际租住地所在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增城区
1、具有广州市其他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需要继续在我区升学的,提交报名资料,可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经入学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
2、凡在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为其统筹安排学位。
3、经教育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4、经过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从化区
1、属于城区人户不一致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本区户籍适龄学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6日至27日按所属片区到各教育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政策性照顾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料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4、对具有从化区户籍以外的广州市户籍,在从化区具有产权住房且是广州市内唯一产权住房,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从化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的人员子女(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
作者:小曾老师-私家探校
探校微信:dengzhongmou
注:私家探校分析。如有变化,以学校为准。政策以相关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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