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海英才”南通创新区子项暨“紫琅湖双创之星计划”的通知

文摘   2024-12-11 19:53   江苏  


为加快培育未来产业,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加快“紫琅硅谷”“紫琅药谷”“紫琅智谷”“南通船舶海工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三谷一区”)建设,根据《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委发〔2023〕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组织2024年度“江海英才”创新区子项暨“紫琅湖双创之星计划”(以下简称“紫琅湖双创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到我区创新创业的,对创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具有原创性、引领性、标志性成果,符合“三谷一区”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一)创业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创新水平居国内外领先,申报人拥有与创业领域相关的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创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
2.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3.申报人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两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近三年内从南通市外来创新区创业,在创新区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及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除外)的员工在创新区缴纳社保(未注册项目应在入选后3个月内在创新区完成企业注册,6个月内达成其他申报要求)。
5.申报人应担任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备案),主要精力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6.申报企业原则上以在创新区注册的公司作为企业总部及未来上市主体;同时对在外注册的企业,需在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迁入创新区,原则上不得在其他区域设立同业竞争企业。
7.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
8.申报人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企业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
自然人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个人实缴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原则上不含资本公积),且原则上本人已实缴货币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不少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可放宽至不少于2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且原则上本人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总额须超过100万元;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
(二)创新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申报人应为近三年内从南通市外来创新区企业工作,已与创新区企业签订正式引进手续并缴纳社保,入选后能连续为所在企业全职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3.申报人原则上应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4.申报人从到企业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且在创新区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原则上薪酬不得降低。
5.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顶尖人才”、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引进专项(产业类)等高层次人才创办;②国家或我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市级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
(三)其他条件
1.优先支持本人占股比例大、实缴资本多、全职员工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创业项目;优先支持企业高薪聘用、引进后对创新区贡献大的创新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人才存在以下6种情况的,原则上不属于“紫琅湖双创之星”申报范围:(1)省内单位派出进修、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2)企业(集团)内部跨区域人事调动的;(3)原在江苏工作,离开江苏不满3年的;(4)来自省外其他企业且在申报单位非全职的;(5)省内高校毕业,直接在我省工作;(6)创新类人才上一家单位和申报单位是同属一家控股公司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或是母子公司关系等。
3.获得过我省“双创计划”以及其他市、县(市、区)人才引进计划的,紫琅湖双创之星计划原则上不再支持(退出原入选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采用书面申报,由申报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人才科技局。

2.遴选。经资格初审、技术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领导审核等程序,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3.公示。通过创新区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确定名单。根据公示结果,发文确定资助对象。
5.兑现资助。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与人才签订资助协议,按照实施进度下达资助资金。

扶持政策

人才项目落地后,经评审,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给予一定资助,创业类给予150-6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新类给予30-200万元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资助;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人才科技项目。

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内容与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

1. 所有申报材料合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通创办人才科技局(紫琅科技城6号楼10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cbkjj@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2. 联系电话:59001695。

附件:

紫琅湖双创之星计划申报书(创业).docx
紫琅湖双创之星计划申报书(创新).docx




供稿:人才科技局 张典

编辑:陈   言

审核:管吴月

审签:谢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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