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

民生   2024-11-21 21:21   黑龙江  

来源:智汇新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成立于2020年6月,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委员会下设机构,是依照法定授权履行自贸区片区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4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第二次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原则上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熟悉自贸试验区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分析及处理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协调能力、风险掌控及抗压能力。

5.具有国际贸易行业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综合产业发展政策、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推进和产业经济工作。

6.具有较强的商务谈判、项目推进、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团队管理等能力;开拓创新意识、企业服务意识、工作执行力强。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三、薪酬标准


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比例为8:2,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songbei.gov.cn

2.“智汇新区”微信公众号

招聘过程各项通知,将通过网站、“智汇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本招聘长期有效,符合招聘条件者可随时报名,报名者简历审查合格后,会与报考人员联系,安排面试事宜。

请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hebzmqglj2024@163.com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如:管理局+GLJ01+张三)。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上传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已手写签字的登记表扫描件,表内照片应为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2)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任职经历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扫描件;其中,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主要任职经历证明需要相关单位盖章;

(3)毕业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的扫描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类证书及重要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6)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451-88116628(报名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考生信息如有不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面试以半结构化形式进行,综合考察面试人选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包括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等,采取集体面谈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五)体检

按照1:1招录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体检原则上应在三级甲等或境外同等层次医院进行,体检项目依据就业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及背景调查,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招聘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实行考核制,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报名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11月20日。

3.年薪均为税前人民币金额,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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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第二次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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