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交通管理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公示

政务   2024-12-16 17:45   贵州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交通管理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队拟在2024年12月24日启用部分新增交通管理电子警察设备和执法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新增的交通管理电子警察设备和执法取证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

      公示期届满后,新增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将对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超速、区间超速、不按导向、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识、不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我市道路交通秩序。

一、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系统

二、测速和超速抓拍系统

三、巴铃镇辖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四、交通违法人脸识别卡口自动抓拍系统

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6日


        END        

责任编审:王杨云
 本期二审:喻先贵 
编务终审:朱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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