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志愿者、大学毕业生及城乡居民朋友们:
推进党的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社会工作人才的有力支撑。社会工作人才活跃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一线,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力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增强基层社会工作力量的重要手段,备考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本身就是对个人能力全面提升的过程。为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高质量发展,我们诚挚地希望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和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界人士,积极参加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明确为5月24日、25日。请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员,及时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试资讯。宜春市委社会工作部将适时发布有关考试信息通知等,敬请关注“宜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中共宜春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月14日
温馨提示
(一)报名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 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二)关于报名条件的说明
1.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2.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
“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①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②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③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④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⑤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⑥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⑦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