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建水县开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网约车市场,推进我县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进程,确保我县网约车规范、安全、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建水县辖区范围内开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引导、督促非法网约车车主或驾驶员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二)依法查处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擅自从事或者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及其他涉及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通告》发布之日起,请从事非法网约车的车主或驾驶员,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或者以各种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证件办理机关: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办理地址: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水县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0873-7621205(建水县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二)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之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自觉消除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阻扰行政执法,不得强行冲卡、拒绝检查和阻碍执法,否则,将被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涉及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873-7619446(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
特此通告。
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建水县交通运输局
编辑:夏丽萍
审核:张垒
法律顾问:云南毛荣芳律师事务所 毛荣芳律师 1380877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