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開始,12月4日設定為國家憲法日。國家憲法日的設立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區的憲制基礎,為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歷年國家憲法日主題: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2019年: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理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2021年: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理
2022年: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2023年: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2024年: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參考資源:國家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