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二例,已刑事立案!

时事   2024-12-19 22:46   陕西  

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近期,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十条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宁CE5***/宁AP***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白某虎严重超载,涉嫌“危险作业案”,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



日前,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柳沟中队执勤交警在244国道查获“百吨王”驾驶人白某虎。现场查处白某虎驾驶的宁CE5***/宁AP***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吨位为49吨,实测总重为145.24吨,超载比例为196.41%,属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经核查,该车于今年7月份曾因“超载百吨”被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查获并处罚过,且已下发了限期整改责令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该驾驶人屡教不改,今年8月份再次被执勤交警查处。根据“百吨王”交通违法办理程序,收集证据后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据“榆林交警订阅号”消息,此为榆林首例、全省第二例“百吨王”刑事立案。



货车超载如同一枚定时炸弹,在公路上极易发生侧翻,倒塌的货物和车体会对周边车辆、行人造成严重损害。对于这种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且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交警果断依法从重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以“危险作业案”将白某虎移送起诉。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前报道:1人获刑!陕西首例正式宣判



来源: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吕仲月 高畅

主编:高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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