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注销,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截止目前,我市以下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即日起依法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内未前来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将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依法强制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注销,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截止目前,我市以下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即日起依法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内未前来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将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依法强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