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处置涉案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予以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仍提供不来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有效手续的,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报告有关部门,移交有资质的报废机构,予以拆解、报废。
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21日
为依法规范处置涉案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予以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仍提供不来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有效手续的,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报告有关部门,移交有资质的报废机构,予以拆解、报废。
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