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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蓬华脐橙”成为南安市首个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评审的农产品;2023年蓬华镇获评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强镇,柑橘(以脐橙为主);2024年“蓬华脐橙”成功复评泉州区域公共区域品牌,并入选2024年度第一批“福农优品”品牌标识授权区域公用品牌名单。
为维护“蓬华脐橙”品牌声誉,我镇决定开展打击冒充蓬华脐橙整治专项行动,遏制冒充蓬华脐橙行为的势头。对查实的有关线索,将对线索提供人给予500元奖励。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蓬华脐橙的品质特征
1、蓬华脐橙果实圆形或椭圆形,果皮橙色或橙红色,果香浓郁,果面光滑,皮薄无籽,果肉脆嫩化渣,果汁丰富饱满且独特微酸口感。
2、蓬华脐橙内在品质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 %,总酸≤0.7%。
二、整治内容
1、脐橙种植户、分选厂、经销商等以蓬华脐橙品牌销售非蓬华脐橙,特别是外地脐橙流入蓬华本地,假冒蓬华脐橙对外销售的行为。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蓬华脐橙地理标志证明标识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蓬华脐橙地理标志证明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蓬华脐橙地理标志证明标识。
4、故意为侵犯蓬华脐橙地理标志证明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标识专用权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595-86482145
(二)邮箱举报:phdzb@163.com
(三)现场举报:蓬华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1、线索提供者应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对所提供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接受匿名举报,提倡实名提供线索,请在反映情况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2、对征集到的违法线索,镇相关部门将及时开展调查,对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理。
3、对查实的有关线索,将对线索提供人给予500元奖励。
4、严格对线索提供人的真实姓名和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或者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蓬华脐橙生长环境
品牌授权单位
“蓬华脐橙”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需经蓬华镇授权方可使用,每次授权使用期限为两年。今年获得新一轮的“蓬华脐橙”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授权的优质农场是:
1.南安市柳晖家庭农场
2.南安泉新四季家庭农场
3.南安市林香柑橘种植场
4.南安市蓬华镇小民果林场
5.南安市蓬华盈余家庭农场
6.南安市万景茶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7.南安市蓬华镇水尾山家庭农场
8.南安市蓬华山城王武尖家庭农场
9.南安市金珍堂家庭农场
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 )
举报电话:86401488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12315
来源: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供稿:陈晓坤
一审:李婉萍 二审:王大榜,陈俊鸿 三审:李智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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