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增加土壤墒情,助力水库增蓄,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11月13日08时至2024年11月14日08时,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区域
南阳主城区和11个县(市)。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为高炮、火箭、烟炉。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阳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联系电话:0377-67779989
特此公告
编 辑:靖 彦
审 核:刘 露
监 制:曾昭阳
总监制:何子杰 孙庆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