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向平安

旅行   2024-11-09 17:23   云南  

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盈江县广大城乡居民: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您参保了吗?
一、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

提示: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 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政府补助670元,个人缴费400元。

特殊人群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1.特困供养人员、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孤儿按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助缴180元/人,个人缴纳220元。

3.稳定脱贫户由政府助缴45元/人,个人缴纳355元。

4.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持有残疾人证的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政府助缴120元/人,个人缴纳280元。

5.纳入低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缴费。

6.边境县(市)一线行政村的农村居民助缴70元/人,个人缴纳330元。

7.计划生育特殊救助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由卫生健康部门全额资助。

8.计划生育一般救助对象由卫生健康部门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纳220元。

三、缴费途径

以下途径均可缴费: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2.手机银行缴费 :

云南农信手机银行 APP

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



3.“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4.线下窗口缴费

缴费人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或自助机缴费,也可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台或ATM机缴费。

四:您参保缴费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政策范围内费用,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25%,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2.门诊特慢病待遇: (慢性病病种23个,特殊病30个)参保人员认定为特慢病后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慢性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特殊病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和住院限额合并计算。

3.“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待遇:“两病”患者县、乡、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累计计算,单一病种最高限额为500元,同时患两种疾病的年度最高限额为 600元。

3.住院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医院,起付线:1200元(州级8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15万元。

4.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住院(含意外伤害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单次个人自付达5000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实行分段赔付:5000元— 30000元(不含30000元),赔付60%;30000元— 50000元(不含50000元),赔付70%;50000元及以上,赔付80%。年度报销限额15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无报销限额。

5.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殊病治疗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可进行医疗救助,具体医疗救助政策可咨询医保经办部门。

6.生育保险待遇:州内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个人不承担费用。州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咨询电话:

盈江县医保中心:0692-3013840
                         0692-3013836

盈江县税务窗口:0692-8119103
                         0692-8184424

来源:盈江县医保局

编辑:周小远  段忠胜

审核:罗仁严  杨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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