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集宁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把握机遇,弘扬优势,增进团结,推动进步,强化发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融入到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以“五强”为路径,高规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在前、做示范”,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书写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集宁新篇章,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塞外山城竞相绽放。
强红色传承
厚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集宁区拥有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红色哈伊尔村、老虎山战役指挥所、桥西面粉厂大楼等红色遗址遗迹,通过“红色文化+民族团结+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将文化资源优势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融合。如集宁战役纪念园推出“红色记忆 筑梦中华”等系列活动,三年累计接待群众100多万人次,目前已经成为红色教育传承的主阵地、“内蒙古及周边地区的网红打卡地”
强文化认同
培育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打造“书香集宁”活动品牌。举办“共争‘小石榴籽章’”校园活动和“书香妈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家风教育等优质活动品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入国民、干部、青少年和社会教育。全面完成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深入推进“两个打造”,累计策划制作了新媒体产品42个,刊发宣传信息190条。挖掘身边人民族团结先进事迹,讲好集宁故事。努力打造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艺术作品,创编了《同心筑梦石榴情》等17部艺术作品,《我是北疆护城河》等多个文艺作品荣获自治区级奖项。
强乡村振兴
推动各族人民走向共同富裕
集宁区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乡一镇25个村全部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通过使用上级扶持资金,全区共有村集体经济项目72个,衔接(扶贫)资金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共计30个,资产原值共计7593.2万元。2023年经济收入总额681.39万元,较2022年增加139.71万元,增长率达25.79%。六苏木村获评“自治区首批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村”,集体经济呈现出百花齐放,蓬勃发展之势。实施“民族团结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农业近郊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采摘农业、订单农业,一大批农牧业产业项目建成投用,不断强化“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宣传效果,组织草原心乐、兰格格、雪原乳业等16家企业产品入驻北京“原味乌兰察布”品牌直营店,进一步提升我区优质农畜产品及“原味乌兰察布”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工业经济提级扩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1.1%。2024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3亿元、同比增长8.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2472元、18012元,增幅达到4.3%、4.6%。
强融合发展
合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强法治建设
护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纳入到“八五”普法计划,为25个村和80个社区建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了法律顾问。整合辖区乡镇、街道、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调解资源,在乡镇(街道)设立6个“派出法庭法官工作站”和4个“诉源治理法官工作站”,构建起覆盖各领域各行业有机交融的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将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石银兰 王大伟
校审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宝 成斌彬
来源 / 集宁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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