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高度认识“学习”本质
作者介绍
郝贵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退休教授
笔者在长期的教学实践和与大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常常询问大学生究竟什么是学习?开始他们感到很奇怪,认为自己上了十几年学了,难道对什么是学习都不知道吗?但当他们真正认真坐下来思考学习的含义时,就茫然了。或者他们就说,学习就是上学,学习就是记知识,学习就是拿文凭,学习就是从不懂到懂,学习就是提高自己的技能……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熟知的东西并非就是真知的东西”。“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现象了,然而正是熟悉,人们却很少去追问究竟什么是“学习”?或者说“学习”的本质是什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们的任何社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意识和观念支配下进行的,观念和认识正确与否,深浅程度如何?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习的过程和结果。现实生活中人们包括大学生在学习方面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相当大,然而大多却事倍功半。究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学习”并不真知,并不懂得。那么究竟什么是学习呢?
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写到,学习是“从阅读、听讲、研究、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辞海》中更是把“学习”直接看作是“求得知识技能”的过程。这种认识基本上代表我国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学习”的认识或理解。其有合理之处,但较为肤浅和片面。我们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重要的一门专业课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应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揭示“学习”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几个基本原则和方法论。一是实践的原则和方法。二是发展的原则和方法。三是对立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四是系统全面的原则和方法。从上述基本原则出发,笔者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自觉地、不断地通过多种途径、手段、方法获取知识并内化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人的自我发展、提高、完善和改造的过程,是逐渐使人自身成为主体并不断增强主体性的过程。这个定义中包含这样三层含义:
第一、学习是人类实践活动中自觉地改造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使自身成为主体并不断增强自身主体性的过程。
我们知道,实践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它的基本特点是主体性、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是人类全部活动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物质性因素。但实践决不单纯只是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而是也包含着对主体自身世界的改造。因此,实践就其内容和任务来讲包括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和对主体世界的改造;就其过程而言,区别为相对独立的对自身的改造过程和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过程;就其发展而言,区别为主体自身的发展和外部世界的发展;就作用方向而言,是实践的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主体自身的改造离不开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同时主体自身的改造发展及主体性的不断增强又会极大地促进对外部世界的改造。把实践单纯地归结为对外部世界的改造和外部世界的发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从这种意义上认识学习活动,学习活动就不是独立于人类实践活动之外的与实践活动并列的人类又一种活动形式,而是从属于实践活动,是实践活动中相对独立的以自觉改造自己,发展、提高、完善自身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过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体现着人的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为我性、创造性等主体性特征。但现实生活中的人不一定都扮演主体性的角色。人在现实生活中,要成为主体,要不断提高和增强主体性,其主要或根本途径就是在实践中提高和发展自己。学习正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是使人自身在同外部世界的关系中成为主体并不断提高增强自由程度和主体性的过程。它是实践活动中的基本内容之一和不可缺少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这种意义上认识学习活动就能够科学地给予“学习”活动在人类整个社会生活中特别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大坐标中以准确地定性和定位。同时从“发展”的意义上界定“学习”的本质,就把“学习”同“模仿”活动区别开来。学习包含着“模仿”的含义,但不是任何“模仿”而引起的人的变化都是学习,如某些人“模仿”他人而走向犯罪道路,虽然也是经验的获得,虽然也是心理和行为的变化,但这种堕落的变化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学习中包含着分辨和选择。只有分辨和选择出积极的因素而使自身发展提高的“模仿”活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所以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第二,学习是人类获取知识并内化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过程。
人类自身的变化和发展一是表现为生理的变化发展,二是表现为心理、认识、精神的变化发展。“学习”所说的人的自我改造和发展正包括这两方面。但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二者之间的内在有机结合即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而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又主要依赖于各种知识的获得。但知识与人的素质能力又不能简单地划等号。知识只有被学习者理解、掌握和运用,人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提高和发展。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具体过程,需要学习者努力创造各种条件,才能使知识最大限度地并以较快速度转化为能力。不能转化为素质、能力的知识就不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因此学习过程包括两个基本过程:一是如何获取知识的过程,二是如何将知识内化即理解和消化为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有内在联系但又有区别,二者不能相互取代。把学习单纯理解为获取知识的过程是一种较肤浅的认识。学习的优劣既与获取知识的多少深刻程度以及知识结构的合理性有关系,更与知识向素质、能力转化的多少和快慢程度有关系。
第三,学习是人们通过多种途径、手段、方法、形式获取知识并使之转化为人的素质和能力的过程。
由于人类的实践的社会性质,因而使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获得的认识成果—知识也具有社会性。知识这种人类特有的意识不能同生物体的生理因素一样在人类繁衍过程中遗传。但它本身却具有历史继承性。人类可以通过语言、文字等符号,借助于书本等物质媒介,依靠人自身的特殊的生理器官—大脑使人们继承前人或他人的认识成果。这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通过老师的言传身教和向书本学习的狭义上的学习。应该说这是人类学习特别是青少年学习的主要途径和形式。但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根本的途径。每个学习者在同外部世界的直接接触中,在运用书本知识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观察中,在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中,还要获取大量新的前人或他人实践中没有获得的知识,因而推动科学和人类知识总量的发展。这也是学习的基本途径和形式,而且是根本的途径。正如毛泽东所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学习的这两种基本途径和形式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首先,向书本学习可以促进向实践学习的深入。不向前人和书本学习,只向生活实践学习,虽然也能获取一些现实事物的知识和增强一定的能力,但其认识改造世界的深度和广度绝对不可能超过前人,甚至还要低于前人,更不可能把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推向新的阶段。其次,向实践学习可以使从书本获得的知识转化为人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检验、修正、丰富和发展从书本获得的知识。只向书本学习,书本知识永远也转化不了人类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人类的知识总量也不能发展,科学不能发展,人类的实践能力不能发展,社会也不能发展。把学习单纯理解为只是向书本和老师学习或只是向实践学习的认识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学习。同时今天向他人或前人学习的途径也不仅仅限于书本和老师,报纸、广播、电视、多媒体和网上等也是学习的重要途径。
学习作为获取知识和提高素质、能力的过程并不是一次完成论,而是经过多次地、反复地、不断地在多种途径和形式中才能把他人知识转化为为我知识,才能把知识转化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学习”的这几种含义正确揭示了学习过程中的几种因素和环节的关系,揭示了学习在社会生活中的准确位置,实际上也就揭示了学习同其它社会现象区别的本质特征。
“学习”本质理论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学习”在社会生活大坐标中的位置,提高人们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助于大学生们认识学习的全过程,努力在知识的理解、消化、内化方面下功夫。有助于认识学习的多种途径、形式和方法。
责任编辑/牛镜茹 董玲伊 刘奕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