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已经一年半了,目前进展如何...

文化   2024-10-20 13:0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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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探索符合国情的文物市场发展之路  


2020年6月11日,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全国数十家文物商店共同筹办的“‘春回六朝’十竹斋文物艺术品交流拍卖会”在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华丽盛放,拍卖总额超五千六百万元,交易总额超一千二百万元。这场拍卖交易会不仅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大型文物艺术品线下拍卖会之一,也是江苏省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场拍卖会。


2019年1月,国家文物局指定江苏省在南京、苏州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旨在以登记交易为中心创设文物流通领域管理和服务新模式,通过文物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登记拟交易的文物标的,文物登记单位鉴定申报登记的文物标的是否属于文物、是否可以交易,并分类进行登记,文物行政部门依据文物登记单位意见依法开展文物流通活动的全流程监管,文物收藏者和社会公众便利了解登记交易文物基本信息等系列工作机制,使文物流通领域的相关主体共享信息,相互联动,各负其责,共促发展。江苏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以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包括省市文物主管部门、南京博物院、苏州市文物鉴定评估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在内的试点工作组,聘请律师和文物领域专家担任顾问,制定了《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点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和宝贵经验。



  积极推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改革行动上  


据有关统计,近10年来我国文物市场在2011年总成交额攀升至553.53亿元的高位后,2012年便骤跌至288.52亿,缩水约48%。2013年至2018年间,总成交额始终在250亿至350亿之间小幅徘徊,以至有业内人士惊呼: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已步入寒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民间合法收藏”的方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作出“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的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健全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的要求。这些决策部署,表明推动文物市场的改革发展已箭在弦上。


症结在哪里,如何破解,如何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从2015年开始,国家文物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因素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召开了多场专题座谈会,走访了骨干企业,广泛征询听取了文物艺术品市场与收藏领域人士的意见建议,提出了“诚信”和“专业化”两个促进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关键点,研究制定了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措施。





  对症下药,以制度创新作为突破口  


选择以文物登记作为促进市场发展的主要制度措施,是针对目前国内文物市场的最大短板提出的对症药方。这个短板,就是由诚信缺失造成的消费者市场信心危机。由于文物艺术品市场屡屡出现拍假、假拍等滥用市场规则的案例,不但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使很多想对资产进行多元化配置的潜在文物艺术品买家对市场持怀疑态度,不敢轻易出手。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文物艺术品市场之一,但与此同时,相关经营主体的规范化亟待提高。如个别拍卖企业因自身专业鉴定能力不足和诚信守法意识缺失,甚至知假卖假,侵害文物行业整体利益,也影响文物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迅速提高国内企业核心竞争力,迎接与国际一流拍卖行同台竞争的挑战,成为国内企业必须的抉择。


相较于国内企业现状,国际一流拍卖行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我们的短板——诚信与专业化水平上。以文物登记为中心创设的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以国有文博机构对文物进行鉴定登记的方式,达到规范市场秩序、重建市场诚信、提振市场活力、凝聚市场信心的目的。足见文物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正面迎接文物艺术品市场面临的重大挑战,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


试点制度设计的创新性在于,它改变了文物市场管理的传统思路,由以往侧重对文物标的的管理,转变为对文物市场、文物拍卖、赊销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重点由以往单纯的审核文物标的是否允许交易,转变为与企业一道共同推动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由国家文物局指导、江苏省文物局编制的《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工商注册地为南京市的文物拍卖企业,对拟拍卖文物标的进行初步鉴定后,通过系统提出文物拍卖标的登记及审核申请,提交申报信息;南京博物院完成对申请主体和申报信息的形式审查后,与文物拍卖企业协商确定文物拍卖标的实物鉴定时间和地点。工商注册地为苏州市的文物商店,对拟销售文物标的进行初步鉴定后,通过系统提出文物销售标的登记申请,并提交申报信息;苏州市文物鉴定评估服务中心完成对申请主体和申报信息的形式审查后,与文物商店协商确定文物购销标的实物鉴定时间和地点。”这种机制不仅能够实现文物交易全流程的监管,还为管理部门与相关企业的互动对话提供了平台,为构建良好市场运行环境创造了机会与可能。



  全程监管,着力提升文物市场专业化水平  


首先,试点调整了以往主要针对不可交易文物进行监管的做法,文物登记单位对所有申报的交易标的进行实物鉴定后,将其分为三类进行登记:可交易文物、不可交易文物和非文物,并对非文物和不可交易文物进行重点甄别。这不仅倒逼企业在申报前对标的进行认真鉴定自查,还促使文物登记单位和文物经营主体认真比照“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和“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公布文物,严格遵从“禁止交易文物指导性目录”要求,及时关注“被盗文物案件市场警示公告”等信息,坚决防止盗窃、盗掘、走私文物借登记之机“非法洗白”,防止假文物以登记为名“以假充真”,牢牢守住了试点改革的原则底线,交易标的“保真”的信誉度显著提升。


其次,牢牢抓住登记环节。南京博物院制定了《南京市文物拍卖领域文物登记工作细则》,组建了“文物鉴定登记中心”,并专设办公地点和专职人员,配备相关科技鉴定设备和工作设备。该院组织陶瓷、玉石、金属、书画、杂项等5大类专家82人次赴南京、扬州等地进行现场鉴定。为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如遇到初次鉴定中出现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按照《工作细则》规定再次组织其他专家进行复鉴,保证提交的鉴定结果保持零争议。


苏州市文物鉴定评估服务中心提出了“先易后难、先少后多”的基本原则,明确按照“提出申请、初审、预约登记、现场审核、专家鉴定、分类、登记、销售备案”的顺序,针对苏州古玩城和苏州文物商店分别研究起草了详细的登记工作流程。由于文物商店、古玩城与拍卖公司的经营方式不同,苏州市文物局“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工作机制,在苏州文物商店采用“商品不动、专家移动”的方式。据苏州市文物鉴定评估服务中心主任杨振彬介绍,因古玩城经营主体众多,门类复杂,为保险和节约时间,苏州古玩城要先派自己的专家,对古玩城经营主体选送的标的进行初审,形成初步意见并以表格形式提交给评估服务中心后,由中心组织专家再进行最终鉴定,他们有权直接修改古玩城的初审意见,最终以这些专家的结果为准。


在这样较为完善的鉴定工作流程下,企业自律性也不断加强。


第三,试点依托南京博物院开发了文物登记交易管理服务系统,用来录入拍卖公司、古玩城等文物经营主体的申报信息、记录登记单位的审核鉴定流程、并负责文物行政部门的许可管理和社会公众的查阅等,不但极大缩短了登记工作的周期,提升了工作效率,还构建了工作流程和交易标的可追溯的闭环系统,为全程监管和跟踪提供了技术手段。系统还预留了交易信息按权限向公众开放的端口,将来公众可通过门户网站查看可交易文物信息公告。


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苏州市初步建立本地区国有文物商店流通文物数据库,每一批次的登记备案工作都是对数据库的更新补充。这不仅使文物部门对于经营主体的文物商品分类、市场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为今后苏州流通文物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为提升文物登记工作中的业务水平,江苏省文物局对企业工作人员、登记单位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对实操中信息采集、传输、使用、专家登记等相关环节和信息保密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技术标准。



  金字招牌,以诚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南京市、苏州市文物经营主体积极配合、自愿参与试点,认真按照登记交易流程组织开展文物经营活动。“虽然《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文物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登记拟交易的文物标的,但通过江苏省文物局的宣传动员,不断与拍卖公司的沟通协调,目前南京市文物拍卖公司已经全部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江苏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车宁说。


企业将参与试点作为提高社会信心的契机,主动加强文物艺术品标的征集把关,自觉剔除疑似出土品和赝品。据悉,2019年南京市各试点企业提交可交易文物标的数量占提交标的总数的45%,最高已达75.1%,这表明通过登记机构的现场“登记辅导”,企业专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文物征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通过参与试点,企业诚信自律水平、社会诚信度和美誉度提高,企业树立打造百年老店的意识及从业人员文物征集业务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真品商家”金字招牌的市场影响力正逐步显现。不仅如此,试点工作还唤醒了文物交易市场从业者的法律意识。苏州市文物商店参与试点工作期间所有交易均参与登记。这使得苏州市大多数古玩从业者经营理念开始慢慢转变,依法依规经营文物的意识逐渐增强,并逐步形成群体效应,对改变文物流通市场的乱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江苏省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一起文物诈骗案件,打造了一片文物交易市场净土,国家文物局也未接到一起对试点机构或参与个人借登记交易进行权力寻租、虚假登记的投诉。苏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陈瑞近说:“试点商户为维护自身的社会信誉,在提交文物标的审核申请前,加强了对拟申报文物标的的审核把关,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商户的专业水平和诚信理念。”


“试点之初我们有些顾忌,但现在看来制度推行很有意义。经过南博专家的鉴定,促使我们把标的征集工作做得更好,如此一来,成交率自然随之增长,藏家们也更有信心。”南京十竹斋拍卖有限公司陈卫国说。



  以人为本,营造民众参与文物市场的良好秩序环境  


在我国,民间收藏文物已广泛进入人民群众生活,文物流通领域的改革思路和政策,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和财产权益,间接影响民间收藏文物社会效益的发挥。江苏省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来指导试点工作方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文物行政部门、鉴定机构、经营主体都认识到,文物流通领域改革的首要目的是合理调整市场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为文物收藏者营造放心收藏的环境,而不是单纯关切、维护某一方利益。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规范文物经营主体文物标的登记行为并辐射其交易活动,是为了降低文物流通领域信息不对称风险,更好保障民间文物收藏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打造诚信保真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努力在市场端产生积极回应。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参与试点企业文物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主体专业性、诚信度有所提升,两市文物收藏者信心显著增强,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收藏者逐渐表现出购买意向,江苏省文物市场表现出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试点期间,南京市拍卖业绩好于同期。截止2019年年底,南京地区已举办拍卖会的试点企业拍卖文物标的成交额较2018年同期提高36.7%。南京十竹斋、荣宝斋等拍卖公司2019年春季拍卖会成交率都高于2018年同期,企业的流拍率降低,实收佣金率有所提高。“‘春回六朝’十竹斋文物艺术品交流拍卖会”的极大成功,更显示了试点工作的显著作用。


目前,江苏省文物市场发展模式逐步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文物诚信市场的初步形成提振了收藏者信心。



  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市场发展之路  


据悉,目前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正在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发展。通过放、管、服的有机结合,引导保障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企业便利。在完善登记服务系统、优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间等方面下力气、出实招,让参与试点工作的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三是坚定改革担当,放手边试边改。进一步推进管理组织模式优化、容错机制设计等实操性关键制度的建设。同时,探索建立文物经营监管绿色通道,对部分信誉高、能力强的企业实施免检或抽检的优惠政策。四是引导积极参与,把握发展机遇。建立企业、政府、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积极引导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等经营主体把握参与试点这一难得机遇,在经营理念上进行自我重塑,增强在未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踏实做事打造百年老店、苦练内功提高专业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此次试点工作,最终目的是要构建新时代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文物资源特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文物流通领域管理制度。这既是对营造文物流通领域规范、透明、有序的整体环境,更好鼓励民间收藏文物,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是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系统开展社会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现有文物流通管理制度的一次系统性调整与优化,更是文物流通领域乃至文物保护利用事业中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创新工作。《中国文物报》2020年7月14日3版

 

(文章源自:中国文物报  作者:游敏 芈韫婧 何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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