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第五中学
现场审核公告
重
要
通
知
根据教育局招生相关安排部署,我校今年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依据《教育局摸底统计公告》情况,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登记录取。为方便家长报名,实行分批到校审核,现对符合2024年我校一年级条件的学生现场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8月26日上午8:30—11:30
(逾期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办理)
二、分组情况:
1组:公园壹号院北区
2组:公园壹号院南区
3组:燕山华府、金水澜庭
4组:九顷庭院、世纪名门、七里社区
三、审核地点:威县第五中学主教学楼
四、招生对象: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招生范围:晨光大街以东、燕山路以北、光明路以南、振兴大街以西区域居住的;世纪大街以东、燕山路以北、信德路以南、晨光大街以西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
六、报名条件:
第一类:城中村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原村落、街道居民,户口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房户一致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常住户口(儿童户籍新迁入的,必须一年以上)、监护人有片内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儿童出生证明、水电费单据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已购买新房但未交房、未入住的,不作为拥有房产的依据。
第三类直系三代类:直系三代同住,房产在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注:儿童户籍新迁入的,必须一年以上),需户口本显示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并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需提供:住所证明(证件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手续及水电费等辅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该生父母无房产的证明。还需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拆迁户类:学校服务片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的,选择原户籍地所属片区学校统计信息,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盖章)、有效回迁证明、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私人买卖服务区住宅的,还需提供公证处证明。
第五类有户籍无房产类:有学校片区内户籍无片区房产的,需至少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工商业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户口不在本地,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经商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监护人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外县市户籍提供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享受国家优待政策的入学相关规定: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报名前所属部门汇总报名材料提交教育局专项工作小组统一审核调剂,学校复审合格后录取。
特别声明:
1、我们将对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到相应机关审核,如发现造假、过期等问题,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相应机关处理。
2、审核时间内符合条件的按时到校审核,逾期未到校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再办理入学手续。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局相关规定为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