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现敦促在南康区法院尚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主动到南康区法院履行义务。现公布2024年第二十五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社会公众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
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
被执行人:廖香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1978****1716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办岭下村老厅*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22.3665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1865号
被执行人:李君浦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1965****113X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邱边村王坝一组*号附*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4.7371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1873号
被执行人:刘道芳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031981****4813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华镇岭额下*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1.5670万元
执行案号:(2024)赣0703执1868号
被执行人:刘峻华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821993****5839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麻双乡洞上村湾里组*号
未履行标的金额:2.0403万元
执行案号:(2023)赣0703执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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