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30日)
泉州医疗保障局发布
泉州医保2024年度结转通告
明确从今晚6点到明日早上8点
跨省业务及结算无法办理
按照福建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为做好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年终结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18:00至2025年1月1日08:00,全省统一切换上线“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1.202412)”,此期间跨省业务及结算将无法办理。
二、2024年12月31日21:00至2025年1月1日08:00期间开展2024年度计息和个人账户利息计入工作,暂停就医结算相关业务,期间涉及手工报销、个人账户变动、家庭共济账户等个账变动相关服务一并暂停,但医保码、公共服务、业务经办等不受影响。
三、年度结转信息系统关闭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信息系统开启后再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医院进行结算,如无法前往医院结算的,可携带医保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清单、发票等材料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结算报销手续。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还有一个关于
医保缴费相关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12月30日20:30至2025年1月1日12: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暂停办理我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人所有渠道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为避免广大市民朋友缴费受到影响,现对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期变更通告如下:
一、税务系统停机前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1月1日至1月3日期间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本次医保缴费之日按2024年12月31日确认。
二、税务系统停机期间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3日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缴费日期按参保登记之日确认。
摄图网_401778039
还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
可以等恢复后办理缴费
2025年2月28日前办理缴费的
缴费之日起开始享受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2025年度泉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缴费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年9月1日— 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 延长参保缴费期:2025年1月1日—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三)参保补缴期为2025年3月1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过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从2025年起,在2025年3月1日(含)后参保缴费和中断缴费人员,除新生儿、入学新生、困难人口和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人员等特定参保人群以外,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
(四)1周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在出生90日(含)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在出生90日(不含)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保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APP、“闽政通”APP、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三合一聚合码”“一码即办”二维码、云闪付APP,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缴费渠道,或办税服务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农业银行柜面、农商银行(农信社)柜面、普惠金融点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
尚未缴费的
可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关注“泉州本地宝”
关注“泉州本地宝”
在微信聊天框回复【居民医保】
获取泉州居民医保缴费入口
右下角,点赞+在看
-END-
▌商务合作:QQ&电话 | 4009999087、合作微信 | 点击获取
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说明:本文由泉州本地宝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疑问,请邮件联系 luojiao@bendibao.com 删除处理
▌图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文章来源:泉州医疗保障
▌编辑:罗娇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更多医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