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购买了新城壹号小区
7栋1单元2002室二手毛坯房,
因购买房屋时未前往供水公司更改户主姓名,
导致供水公司一直将欠费信息发给前房主,
现供水公司通知其需缴纳200多元水费
及一千多元滞纳金,
其表示前期并未收到任何短信催缴通知,
并且供水公司告知三天之内未缴费将直接停水,
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并免除滞纳金。
通过与该用户耐心沟通,
现协商一致,
由水务公司内部申请免除产生的滞纳金,
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已妥善得到解决。
经回访,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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