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通告

民生   2024-11-08 09:00   云南  

为切实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防范非法电视信号的传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违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二、县文化执法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县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依法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市场监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严禁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入市场流通。

三、在本县范围内,凡有线或无线电视信号已覆盖的地区,仍在违规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清理和拆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凡有线或无线电视信号没有通达的地区,对所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清理、拆除和收缴,用“村村通”、“户户通”设备予以置换。

四、未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

五、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其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对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孟连县广播电视局

                                                                        2024年11月

来源:孟连广播电视局


孟连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董俊华

责编|岩三卡

编审|朱福波

 投稿邮箱:ynmltv@126.com



七彩云客户端


官方抖音号


官方快手号


宣传标语



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 

2、创建国家卫生县,建设美丽宜居新孟连

3、做文明市民,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县城

4、全县人民齐动手,消灭“四害”保健康

5、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

6、地不荒,粮满仓

7、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8、远离非法集资,共度祥和新春


推荐观看





普洱孟连
该平台集实用性、文化性、互动性及趣味性于一体,以文字、图片、视频及语音短信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动态发布孟连县县情、人文、新闻、招商、节庆、美食、攻略、乐购等内容,扩大孟连对外的宣传力和影响力。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