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交通违法暂扣车辆的公告
各位机动车车主、驾驶人:
2024年4月-2024年8月,因交通违法被我队扣留在武冈安乐停车场的533辆车辆(其中女式摩托车207辆、男式摩托车117辆、两轮电动车141辆、三轮摩托车6辆、三轮电动车35辆、小型汽车18辆、四轮电动车5辆、赛摩4辆),其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没有在三十日内提供被扣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及相应手续前来我队接受处理。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我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被扣留的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理。
敬请各位机动车车主及驾驶人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4月-2024年8月武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暂扣车辆明细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