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投诉举报“生财”?
对恶意投诉举报坚决说“不”!
食品中出现异物向商家索赔本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然而,有人却在这上面耍起“小聪明”。他们从个体经营者处购买食品,然后在里边放置异物,接着拍照取证,通过投诉举报索要赔偿。倘若商家提出异议,便以拨打12345热线举报要挟,将投诉举报当成了不劳而获的“摇钱树”。
近日,临沭县办理了一起恶意投诉举报案件。
9月12日,千里香馄饨店经营者王女士接到涉案人王某某电话,对方称在该店网购的水饺外卖中吃出羊毛,要求退款以及赔偿。这让王女士感到不可思议:水饺是猪肉馅,怎会吃出羊毛?王女士说:“这个顾客态度强硬,一直要求我退款,如果不同意就打12345投诉。我没有答应,结果他真的打了投诉电话。好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我,说这个顾客涉嫌恶意投诉,他们将依法处理,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并非所有经营者都如此幸运,该县柳老大把子肉经营者伏先生就向记者诉苦:前段时间他被王某某投诉,称从店内花12.5元购买的红烧狮子头里吃出了骨头。伏先生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与对方沟通,提出退款。但王某某却称“都是生意人应该懂”,还说“之前投诉过的一家经营冻品的店被罚了3000多元”,让伏先生“看着办”。伏先生好话说尽,无奈之下赔付了200块钱。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处理王某某反映的工单时并未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但执法人员留意到多起同类投诉工单均来自同一电话号码,于是展开深入调查。结果发现,诉求人使用“异物”照片向多户商家索赔,并且以投诉举报相威胁,逼迫商家“和解”。9月1日至13日,王某某11次向不同商家恶意索赔,非法牟利900余元。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给县公安局,因涉案价值较小,主动退赔,王某某被公安机关给予训诫处罚。
事实上,这样的恶意投诉举报案件并非个例。今年以来,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卢某某、高某某等多起将12345平台作为牟利工具、敲诈勒索商家的案件,共计移送、扭送或配合公安机关抓获恶意投诉涉案人员4名,1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余3人分别被给予训诫或治安处罚,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0余万元。
恶意投诉举报因工单数量大、关注度高,被列为今年“专项深办”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出发,综合施策推进恶意投诉举报“专项深办”。目前,该局已向市公安局移交投诉举报异常名单5批66人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恶意投诉举报“专项深办”工作。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当遇到恶意投诉举报时,应拒绝“花钱私了”,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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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临沂日报
记者| 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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