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晚8时27分
在广昌县莲乡大道与揭坊耆路交汇的十字路口
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悄然上演
刘某
一位在酒精麻醉下失去理智的驾驶员
驾驶着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
他完全未察觉到
自己前方正有一名行人
正沿着斑马线稳步前行
李某与刘某的路径垂直相交
就在那一刹那
摩托车狠狠地撞上了李某
巨大的冲击力瞬间将两人摔落在地
现场顿时一片狼藉
事后
经过专业人员的抽血鉴定
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10.60mg/100ml
远远超出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无疑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在这场事故中
刘某因醉酒驾驶而完全失去了判断力
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
直接导致了这场惨剧的发生
因此,他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尽管刘某自己也身受重伤
但法律的制裁却不会因此减轻
他不仅需要依法赔偿李某的一切损失
更因醉驾而面临牢狱之灾
而受害人李某
尽管在这场事故中多处骨折、挫伤
但经过伤势鉴定
他的伤势并未构成重伤
这无疑是不幸中的万幸
否则
刘某还将因“醉加一等”而涉嫌交通肇事罪
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酒驾醉驾致使感知、判断、操作能力等急剧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请千万别侥幸,否则极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失足成千古恨”!
来源: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