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又一次参与的自治区级立法项目圆满完成,为自治区立法项目顺利实施再添新瓦。
奶产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特”产业中的拳头产业,也是自治区农业增加值的主要贡献者。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58条,《条例》(修订)聚焦国家关于奶业工作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在贯彻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作出更全面、可操作、有特色的制度安排,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奶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规支持。
本所自接到起草单位《条例》修订委托后,由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高凤江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王杰律师、高娟律师、王倩律师作为项目骨干成员,组成立法服务团队。团队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条例》立项、起草、论证、审查等阶段提供全程服务与支持,展现了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服务水平,获得各方高度赞许。
从法律法规的适用守护者,到法律法规的参与制定者,大成银川律师始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活跃在各条法治战线,努力践行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法治建设贡献大成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