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消防救援大队致全县人民和各社会单位冬春消防安全提示函

政务   2025-01-06 21:10   西藏  

索县消防救援大队致全县人民和各社会单位冬春消防安全提示函


广大辖区居民、各社会单位:

当前正值冬春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加之春节、藏历新年等节日节点即将到来,火灾隐患增多,消防安全不容忽视。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索县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您,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冬季防火非常重要,欢度节日勿忘消防安全。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单位和属地应及时清理周边环境杂草杂物,严防室外火情发生和蔓延成灾,一旦发现重大火患和火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及时报告,确保消防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时间内禁止动火作业;易燃可燃夹芯的彩钢板建筑不得用于人员密集场所;到歌舞厅、KTV、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或健身休闲场所消费时,务必要注意逃生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在室内使用烟花爆竹或同类危险品的情况,如发现有关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举报。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关闭,业主单位或其他使用者都应当维持常闭式防火门的正常状态。高层建筑竖向管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并应按要求封堵,严防竖向管道内电气线缆设备火灾。

四、商场、市场等举行节日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要在岗在位,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设备和线路。居家生活要坚持“三清三关”,即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厨房、疏散通道可燃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六、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不要过充电池。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八、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

九、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十、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电暖器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炉灶、火盆设置在木板壁、床铺以及其他可燃物附近,火炉烟囱穿墙部分应做阻燃处理,不要将用火后的灰渣随意倾倒。

十一、森林、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牢记“十不要”,即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十二、不要将柴草、牛粪堆放在室内,露天堆放柴草、牛粪不要过大,不要将柴草、牛粪堆放在房屋、仓库、牲畜棚、高压架空线及路边。

十三、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不要将小孩独自或反锁家中,不要允许孩子在公共场所、工厂、厂房、工地附近、粮食堆垛、棉物仓库、牲畜棚、柴草堆、木工房等地燃放烟花鞭炮。

十四、遇到火情,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主审:白      吉

审编 : 王      韬

编辑 : 白玛拉姆

来源 : 索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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