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改造是否允许转包
问:总局领导您好!我们在审核电梯施工单位开工报检资料时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某个使用单位的电梯要进行改造,该单位与A公司签订了改造合同,现在A公司将改造业务转包给了B公司,B公司具备电梯改造资质,并在当地质监部门办理了开工告知,就是说体现出来的施工单位都是B公司,原来国家质检总局地13号令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和维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但是后来的条例和特设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而13号令也已经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废止,现在我想问的是这样的转包国家允许吗?麻烦在百忙之中给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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