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编号为610122002020GB00109、610122002020GB00110号用地位于蓝田县县城南区,蓝水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
610122002020GB00109号用地净用地面积为42559.96㎡;610122002020GB00110号用地净用地面积51501.42㎡。
具体规划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执行;610122002020GB00109号用地配套设施≥2750㎡,610122002020GB00110号用地配套设施≥5720㎡。
停车位配建按照《蓝田县建设项目停车位配件标准(试行)》(蓝政办函〔2023〕46号)执行。
自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条件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满,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意见征集邮箱:2571789555@qq.com。
联系电话:029-82751531。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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