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丨桦南交警致全县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9-01 00:00   黑龙江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金秋送爽,学子归校,又是一年开学季,又是美好读书时,桦南交警将始终如一地守护学生们平安成长。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积极构建校园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请家长朋友们全力支持交警工作,做好交通安全“领路人”和“监护人”。

一、先规划,错峰行,言传身教好榜样。在接送学生时段,学校周边人流、车流密集,家长要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尽量错峰出行。到达学校门口附近时,主动配合交警的指挥,杜绝乱停乱放、多排停车、堵塞道路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停车、即停即走、按道行驶、依次通行的良好交通秩序。临近学校时,提前让孩子整理好书包及相关物品,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严禁在校园周边违法停车。如遇通行不畅,请耐心等候,不超车、不插队、不随意变道,按道行驶,依次通行。

二、行其道,遵规则,安全知识要记牢。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12 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座椅要正确安装在车辆后排;务必警惕“开门杀”,开门前请对前后来往行人、非机动车等情况进行观察,确认安全后从右侧开门下车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大人孩子都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做到各行其道。

三、履职责,常引导,远离隐患保平安。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平安出行,请家长朋友们引导孩子们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自觉抵制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在上下学期间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孩子年满 12 周岁方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 16 周岁方可骑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乘坐私家车及公交车时要坐稳扶好,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机动车周边有盲区,孩子们要与行驶或静止车辆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在车辆附近停留家长朋友们在启动车辆前要养成绕车一周的习惯,检查车辆四周是否有孩子或障碍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交通安全是开学“必修课”,无论是家长还是同学们都要牢记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小事做起,全力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平安,共同创造校园周边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31日



来源:交通警察大队

执编:唐慧斌

责编:刘光辉

审核:王文庆

发布: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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