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空前的10万亿化债来了,工程款是否有救?

企业   2024-11-13 10:3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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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期,国家发布了将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的重磅信息,这对于建筑行业和工程人来说,将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被称为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头戏”。


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另外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1)+(2)项叠加将会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同时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化债的压力大大减轻。


此次置换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化债力度最大的一次,通过债务置换五年将累计节约地方政府利息支出约6000亿元。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措施,可以将原本用来化债的资源、空间、时间经历腾出来,让地方可以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多投入到经济发展、民生、投资和消费当中。

“我们估算了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总的看,我们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

对建筑行业来说,这一措施不啻于是久旱逢甘霖,近几年来,受制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等因素,建筑行业的需求下降,其中化债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去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随后市场流传出一份国办发的文件,即《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47号文”),47号文明确界定了12个债务高风险重点省份: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领域进行约束。对风险重点省份,一方面是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另一方面是严格清理规范在建项目,要求12个重点省(区市)的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得在特定领域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涉及领域包括交通、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

近年来建筑业企业的新签合同额增速持续下滑,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同比分别下降2.85%和4.74%。
今年前三季度,重点风险省份各地区的表现呈现明显的分化态势,内蒙古、宁夏、黑龙江等省份依然保持亮眼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该地区的光伏、光电、储能等新能源项目高速增长,辽宁、云南、重庆等依赖政府工程的省份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去年以来地方政府将其他财政资金用于化债,因此投入到基建、民生等领域资金受限,本次债务置换落地可以将原本受制于化债压力的财政空间腾出来,因此当化债压力的财政空间腾出来,地方政府将有更大力度支持基建等领域,加快在建和拟建项目的推进。另外,地方政府及城投平台的偿债压力减轻,也有利于解决三角债问题,消化政府拖欠企业的账款,地方拖欠的工程款等,有望加快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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