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古湖景区管委会
2025年春节期间设置临时摊位的
通 告
各经营户:
2025年春节将至,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丰富古宇湖景区业态,方便群众生活,在规范经营秩序、保障道路畅通、保持卫生整洁的基础上,结合景区实际,决定在部分路段规范设置春节临时摊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1.设置时间: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至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共22天。每日8:00至21:00。
2.经营范围:文旅产品、春联、熟食品、年画以及春节喜庆有关的商品。
3.申请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工作日)。
4.申请地点:隆昌市古湖景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综合执法大队。
5.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平时经营摊位图片;
③健康证。
二、设置点位
春节期间拟在孔子文化公园无字牌坊旁新增便民临时摊位22个。
三、相关要求
1.每位经营户只能申请1个摊位经营,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及摊位数,由景区具体负责摊位的安排。
2.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必须按景区规定定时、定点、定位的规范管理要求,统一四脚遮阳伞颜色尺寸,统一放置垃圾收集容器。
3.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必须保证摊点周边市容环境整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商品明码实价,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喇叭宣传揽客扰民。
4.经批准的临时摊点,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行监督清退机制,有以下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在购物点内不在指定位置经营两次以上的;使用音响喇叭揽客两次以上的;破坏环境卫生两次以上的;其他严重影响购物点正常运行的行为,服务态度差或欺客宰客的。
6.入场经营者自觉接受辖区镇(街道)、社区、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的管理,管理规定解释权为古湖景区管委会。
隆昌市古湖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来源丨隆昌市古湖景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丨王清莲
责编丨杨 萍
审核丨余绮刚